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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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教学建设资助办法

时间:2021-12-31 作者: 点击:[]

为充分调动财经学院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教学成果

1.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资助100000元,二等奖资助75000元,三等奖50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500元。

2.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资助50000元,二等奖资助30000元,三等奖20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300元。

3.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资助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100元。

二、教学项目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获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5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200元。

2. 获批教育部教育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200元。

3. 获批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100元。

4. 获批重庆市教委教研教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8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100元。

5. 获批重庆市高教学会研究项目(教研教改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一般项目资助5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100元。

(二)课程、专业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1. 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800元;获批部市级一流课程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500元;获批校级一流课程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200元。

2. 获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项资助10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800元;获批部市级每项资助4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600元;获批校级每项资助1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200元。

3. 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每项资助30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1000元;获批部市级一流专业,每项资助15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600元;获批校级一流专业,每项资助5000元,申报未获批每项资助300元。

三、教材与案例库建设

1. 教材获奖:获重庆市优秀教材每本资助1500元,获国家级优秀教材每本资助4000元。教材资助对象必须为第一主编、第一署名单位。

2. 教材出版、案例库建设一事一议。

四、指导大学生参赛及创新创业训练等科研项目

(一)指导大学生挑战杯

1. 指导大学生挑战杯获全国一等奖,资助指导教师10000元;获全国二等奖,资助指导教师5000元;获全国三等奖,资助指导教师3000元。

2. 指导大学生挑战杯获重庆市特等奖,资助指导教师3000元,获重庆市一等奖,资助指导教师2000元;获重庆市二等奖,资助指导教师1500元;获重庆市三等奖,资助指导教师1000元。

(二)指导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1. 指导大学生“互联网+”获全国金奖,资助指导教师10000元;获全国银奖,资助指导教师5000元;获全国铜奖,资助指导教师3000元。

2. 指导大学生“互联网+”获重庆市金奖,资助指导教师3000元;获重庆市银奖,资助指导教师2000元;获重庆市铜奖,资助指导教师1500元。

(三)指导大学生重庆市乡村振兴创意大赛

指导大学生重庆市乡村振兴创意大赛获重庆市特等奖,资助指导教师2000元,获重庆市一等奖,资助指导教师1500元;获重庆市二等奖,资助指导教师1000元;获重庆市三等奖,资助指导教师500元。

(四)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科研项目

1. 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立项,资助指导教师800元。

2. 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科研项目获重庆市立项,资助指导教师500元。

(五)指导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等项目

由政府主办的赛事,以政府行政级别认可;由行业协会、企业主办的赛事,较政府主办的赛事自动降一级,如全国性的赛事,按部市级认可。竞赛项目和级别按三峡学院教〔2019〕226号执行。未具体列明的行业协会、企业主办的赛事,由各教学系确定最多不超过1项行业协会、企业主办的赛事参赛。

1. 指导学生大学生专业竞赛获全国特等奖,资助指导教师8000元;获全国一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4000元;获全国二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2000元;获全国三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1000元。

2. 指导学生专业竞赛获部市级特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2000元;获部市级一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1200元;获部市级二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800元;获部市级三等奖,每项资助指导教师500元。

五、教学竞赛

教学竞赛包括讲课、说课、课件、教案、微课、慕课等,着重资助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1. 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资助15000元;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资助10000元;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资助6000元。参加国家级教学竞赛未获奖,资助500元。

2. 获部市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资助5000元;获部市级教学竞赛二等奖,资助3000元;获部市级教学竞赛三等奖,资助2000元;参加部市级教学竞赛未获奖,资助300元。

3. 获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资助1000元;获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资助800元;获校级教学竞赛三等奖,资助500元。参加校教学竞赛未获奖,资助200元。

六、教学荣誉

荣获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名师等荣誉,国家级资助10000元,部市级资助4000元。

七、毕业论文与指导考研

1. 获市级优秀毕业论文,每篇资助指导教师500元;获学校优秀毕业论文,每篇资助指导教师200元。

2. 指导学生报考本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被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资助教学系1000元/人,被我校调剂志愿录取的资助教学系500元/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参照。

八、附则

1. 教学建设资助对象为财经学院教师或者在其他行政部门任职但学科专业仍归属财经学院的教师。

2. 资助经费报销必须符合重庆市以及重庆三峡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 本办法与《重庆三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科研资助管理办法》等规定相同的资助项目,按其中一个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同项目不能重复资助。

4. 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资助。

5. 本办法奖项只列明一、二、三等,赛事设置了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资助,依次类推。

6. 会计学专业指导学生专业竞赛获奖,资助经费由会计学专业建设经费解决,其他专业由学院教学业务经费解决。

7. 公开发表论文资助政策另议。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被知网、维普、万方三大机构检索。多名指导教师的,只资助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

8.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截止时间根据上级政策和经费情况进行调整。

9. 本办法由重庆三峡学院财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财经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上一条:财经学院教学建设资助办法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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