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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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教学建设资助办法补充说明

时间:2021-12-31 作者: 点击:[]

为充分调动财经学院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对《财经学院教学建设资助办法》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教研教改论文资助

1.在重庆三峡学院人文社科A1类期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每篇资助20000元;在重庆三峡学院人文社科A2类期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以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物上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每篇资助10000元。

2.在综合类、教育类CSSCI(核心版)期刊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每篇资助6000元;在综合类、教育类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每篇资助3000元;在中文(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每篇资助1500元。CSSCI期刊、核心期刊均以期刊当年为CSSCI(核心版)、CSSCI(扩展版)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依据。外文期刊资助标准另议,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3.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再获一次资助:①入选《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论文摘编者,资助3000元;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资料中心复印》全文复印,资助3000元。

二、附则

1.除特别说明外,资助对象为财经学院以及行政部门从事教学教研的师生。

2.每项成果的资助经费只拨付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系多人合作完成的,资助经费由受奖人自主分配。

3.资助经费报销必须符合重庆市以及重庆三峡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4.本《办法》自202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截止时间根据上级政策和经费情况进行调整。

5.本《办法》由重庆三峡学院财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财经学院

2021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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